天山铝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四条 公司的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程序与披露 第五条 公司对担保事项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或其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六条 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经 子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其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行为。 除前款外,"提供担保"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