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 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飞龙汽车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1 号),同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股份"、"发行人"、"上市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