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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002536FLAC(002536)2023-10-17 10:25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本 次资金置换事项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金置换事项 业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 6 个月,相关内容及审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