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铁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4-027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 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 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公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 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 施行。根据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和公布之日起分别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