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铁塔: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8月)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青岛东 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青岛东方铁 塔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 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 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 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