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红制药: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1月修订)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09 年 11 月 1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 年 8 月 21 日,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4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战略,健全投 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常州千红 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 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全体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