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关联方", 是指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