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公司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核,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 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 二、《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次公司、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能有效解决公司产业链内养殖户等的 直接资金需求,有利于巩固落实公司产业链布局,促进公司养殖、饲料产业协同 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 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