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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002567TRS(002567)2023-12-18 10:5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 交董事会审议: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