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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退市风险提示函》的公告

根据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2023年年 度报告等公告,我局关注到你公司可能存在退市风险,现作监管提示如下: 1.针对你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我局正在履行调查程序。 根据《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证监会令第186号)第三十二条"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已经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主要事实、理由、 依据或者拟处罚决定作出调整的,应当重新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但作出对当事人有利变更的除外"的规定,我局后续根据调查结果可能重新向你 公司及其他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你公司对 2018年至2022年财务报告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其中部分年份 因盈亏性质变化、更正事项具有广泛性影响等涉及重新全面审计,截至目前公司 尚未披露更正后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且我局对该事项的调查尚未形成最终结论, 可能影响你公司2023年年报期初数的准确性及审计意见的恰当性,公司仍存在财 务类强制退市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4月30日发布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5.1条和9.5.2条第一款第(六)项,上市公司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