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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002597JHSY(002597)2023-12-22 10:4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规范独立 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 以及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