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实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因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8 元/股调整为 17.21 元/股。公司本次对 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进行调整。 1 一、《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