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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002597JHSY(002597)2023-12-22 10:3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 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战略委员会 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 可以审议终止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战略委员会人数不足时,需根据上述第三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第七条 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