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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 2024 年 7 月 2 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 9 人,其中陈刚先生、柴振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吴相君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 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3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