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温素彬 张洪发 张利军 一、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有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徐文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工作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能 力。该事项在董事会表决时表决程序合法。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