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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002609JSST(002609)2023-10-30 10:47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 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鉴于 40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公司已与其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关系,公司对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52,380 份 进行注销。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 此,我们同意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