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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国纪: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002636GDM(002636)2024-04-25 12:4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161 号 致: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宝胜路 33 号) 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的公告》(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 他文件和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