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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002637ZANYU TECHNOLOGY(002637)2023-10-25 10:58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 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 工程师、董事会秘书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