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以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有利于增强公司控制权的 稳定性,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利于优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 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编制的《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