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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002638KINGSUN SHARE(002638)2023-10-24 10:08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京天股字(2023)第 168-2 号 致: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本所律师")接受东莞市晶 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腾达"或"收购人")的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就收购人收购东莞 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股份"或"上市公司"或"公司")事 宜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 见书》")。 现根据,勤上股份的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