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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6月)
002638KINGSUN SHARE(002638)2024-06-25 10:3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保证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不在符合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审计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