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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6月)
002638KINGSUN SHARE(002638)2024-06-25 10:28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产重组和资产购置项目进 1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