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慈制药: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此页无正文,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 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预计。 二、关于对收购广东佛慈普泽医药有限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收购控股股东佛慈集团所持有的广东佛慈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