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慈制药: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电话:(0931)8260111 邮编:730030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 601 号甘肃省商会大厦 A 座 15 层 法律意见 德恒 37G20230065-00003 号 致: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 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 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章程》;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贵公司)委托,就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