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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金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002657SINODATA(002657)2024-06-05 11:58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 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下列基本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