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金财: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依法成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北京 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