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威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袁蓉丽 郭 庆 胡 斌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威 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子公司出售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 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3 年 11 月 29 日 经审查,本次不动产转让交易价格参考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经协议双方协 商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合理、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 不动产转让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减少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本 次不动产转让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