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威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估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 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