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质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信 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认为:本次事项是基 于公司正常经营的考量,有利于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少数股东权益收购事项。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为支持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 供担保,履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