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第一章 总则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第一条 为完善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