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会后事项的承诺函(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联集团"、"发行人"或"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已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2023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德联集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对发行人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自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 中心审核之日(2023 年 6 月 28 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的相关会后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说明及承诺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 1-6 月经营业绩变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