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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会后事项的承诺函(1)
002666Delian Group(002666)2023-11-01 12:31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联集团"、"发行人"或"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已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发行申请的发行人律师,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 原签字律师李环宇因个人原因从律所辞职,现不再担任执业律师,签字律师由李 环宇变更为曹志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为德 联集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 类第 7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德联集团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项目自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之日(2023 年 6 月 28 日)至本承诺 函签署日的相关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