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