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新 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六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 展情况。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