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金控:国盛金控集团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集团)经理层成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激发经 理层成员经营活力,实现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加 大力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企改办发〔2021〕7号)、《关于印发〈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 化管理契约文本操作要点〉的通知》(国企改办发〔2022〕6号)、《 关于印发〈省出资监管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质量 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国资考核字〔2024〕1号)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 指对集团经理层成员实行的,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 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 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理层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 理者依法行权履职相结合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