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科技: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对照表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对照表 | 序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号 |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 |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 | | | 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 |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 | | | 其他组织; | 其他组织; | | |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或其他组织) |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 | | |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 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 |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 | | | 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 | 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 | 1 | 然人担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 (四)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 | | | 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 | 自然人直接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