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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002674XINGYE TECH.(002674)2023-10-30 11:40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由人事部门人员组成,专门负责 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兴 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