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诚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李方、赵大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拟审议的关联交易事 项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和事前核查,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3 年 8 月 31 日 一、关于下属公司实施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团队、 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董事会在 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罗志刚先生进行了回避,会议的表决和决议程序 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