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组成和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 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顺威精密塑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