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顺威精密塑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