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拟定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 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按照《广 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提出候选人名单,经 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 生。监事连选可以连任。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一般任职条件: (一)具有与公司股东、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交流的能力,能够 维护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