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事件信息内部报告管理,明确公司重大事件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确保公司合 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事项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 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 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涉及 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可能对公司股票、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