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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威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及其成员的行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确保其决策行为的 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 理。 第三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董 事会暂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