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章 担保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的 管理,降低经营风险,维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金河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包括下属子公司 在内的企业、其他组织及个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 适用本制度。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