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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价格及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价格 及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价格 及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发表法律意见所依据的是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 有关事实和正式颁布实施且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本所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的理解而发表法律意见; 致: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河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