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职权和职责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 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长的产生和罢免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的处理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董事会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