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智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9月)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 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