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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远大智能公司的关注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 69 号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 1 (1)详细列示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构成(包括但不 限于形成背景、时间、内容、金额等)、确认依据及会计处理, 说明相关收益确认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有关规定。 (2)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自查最近三年关于非经常 性损益的计算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 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其他错漏情形,是否需要进行会计差错更 正。 (3)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审计委员会说明针对公司 2023 年业绩预告、年度报告的 编制、披露及监督等工作的履职情况,并向我部报备相关材料。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4 年 4 月 25 日前 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 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