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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光电:关于美亚光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4-35F 电话:(0551)62631164 传真:(0551)62620450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 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3 第 03097 号 致: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军、吕光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 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