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 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赋予的各项职 权,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董事的任期相同。 1 任期届满经董事长提议,董事会通过后可以连任。 ...